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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各系: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甘教资助〔2019〕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学院结合实际,现对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重点聚焦脱贫地区、农村地区、灾情严重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已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各班认真参考每年大数据平台数据和脱贫家庭学生未资助原因填写数据)。全面摸排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要创新认定方法,综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认定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审核把关,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二、认定依据
根据《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甘教资助〔2019〕3号)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兰科院发〔2019〕26号)要求,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三、健全机制
1.学院成立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制(修)定具体的认定办法,全面领导、监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组长:孟虎
副组长:孟光、温攀玺
成员:魏鹏飞、刘晓伟、胡香菊、周万杰、王铁梅、祁富胜、张雷磊、王文刚、宋自龙、党建生、保玉胜、陶军辉、金陆梅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学生处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组长:王文刚
组员:全体辅导员
4.各班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工作。
组长:各班辅导员
组员: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员须在班级范围内充分公示)
四、认定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在校生。
五、加强监督与管理
1.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一经核实,要及时取消或收回学生的认定资格和相关资助。
2.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利用学生消费数据、家庭走访、个别谈话等有效方式,精准识别,明确重点受助学生,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3.各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4.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档案,加强学生信息特别是资助信息的安全,坚决杜绝学生信息的外泄现象发生。维护学生隐私,确保不伤害受助学生心理,保证学生信息安全。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档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具体认定过程严格根据《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甘教资助〔2019〕3号)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兰科院发〔2019〕26号)文件精神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如不主动提交申请书,请相关班级留存特殊群体相关学生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相关纸质材料。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档次与之后助学金的评定档次相一致。
5.未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为家庭经济不困难。
6.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任何额外的相关证明。
7.未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享受该学年相关资助的评定。
8.附件1必须要求学生本人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附件2(只交电子版)各班必须严格认真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必须前后一致,表格中必须填写本班全体学生信息,包括不困难家庭学生信息;请于9月25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