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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政策宣传、毕业确认、个人申请等其他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规定,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 LPR 减70个基点。
各院(系)要通过多种渠道,如主题班会、宣传栏、线上推送等,向学生详细宣传上述政策内容,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贷款额度、用途、利率等关键信息(各班将相关宣传照片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规范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
(一)个人信息更新
毕业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认真、准确地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贷款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毕业确认申请
毕业生提交毕业确认后,学院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审核流程,确保申请信息正确无误。
(三)毕业确认表提交
毕业生导出并打印《毕业确认表》,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由班主任收齐于学生离校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需完成毕业确认后方可离校。
三、明确贷款学生操作指引
(一)首贷学生
首贷学生需准备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等材料,按流程向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贷款。
(二)续贷学生
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两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和申请,确保贷款续贷流程无误,各班提醒学生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办理时间
一般办理时间在每年的8月左右,具体办理流程或事宜请参考相关网站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
四、强调注意事项
(一)系统登录安全
要求学生通过官方渠道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增强信息安全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二)还款责任明确
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自行承担利息,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避免逾期违约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
(三)展期申请规范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确保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办理程序为:先进行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若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则需按合同约定正常进行还款。
(四)应征入伍学生处理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对其在校内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及时要求应征入伍贷款学生完成学费代偿补偿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还款。
请学生处、各院(系)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完成。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