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方案

当前位置: 评定方案>

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1-06 16:28:52 点击:13次

兰科院发〔2026〕68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号)要求,为严格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兰科院〔2022〕22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生。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2024级、2025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评审程序

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实。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于9月25日前,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条件向所在班级进行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的理由,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主任组织本班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明确写出评议意见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经班级评议小组通过年级推荐后报学生处评审小组初审,并附上学生整个学年各科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成绩要经教务部门确认),审核合格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评审领导小组复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上报。

五、名额分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教〔2026〕19号)精神,2025-2026学年教育厅下达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31人。综合考虑各年级、各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学生总数情况,确定励志奖学金的获奖名单,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六、完善机制

确立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1.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康智杰

副组长:孟光、魏鹏飞、刘晓伟、陈华

成员:陈华、孔玉涛、胡香菊、王文刚、宋自龙、陶军辉、党建生、董旭阳、李鹏、张雷磊、金陆梅

2.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孟光

副主任:刘晓伟、王文刚、李鹏

成员:金陆梅、二级学院行政干事、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七、评审要求

1.积极宣传。各班就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进行宣传,让学生熟知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

2.严格落实。评选对象必须是经认定后的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要严格按照有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评审。

3.加强育人。切实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资助育人观念,加强对受助学生勤俭节约、文明养成和感恩励志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培养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4.规范材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保证学生信息安全,确保信息安全不泄露。规范学生资助材料,确保档案材料齐全、规范、书写工整。

5.按时上报。各班于10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6.足额发放。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