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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兰科院发〔2026〕66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甘教资助函〔2019〕8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号)要求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严格做好2026年我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兰科院〔2022〕22号)规定,认真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2026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2024级、2025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评审程序
要严格遵照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和评审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确保公示覆盖面和透明度,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下拨名额后,各班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提出申请,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获奖等材料),经班级评议小组通过,年级推荐后报学生处评审小组初审,审核合格后将获奖学生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复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上报省教育厅。
五、名额分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教〔2026〕19号)精神,2026年教育厅下达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2人。
六、强化工作机制
确立202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和评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组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1.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康智杰
副组长:孟光、魏鹏飞、刘晓伟、陈华
成员:陈华、孔玉涛、胡香菊、王文刚、宋自龙、陶军辉、党建生、董旭阳、李鹏、张雷磊、金陆梅
2.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孟光
副主任:刘晓伟、王文刚、李鹏
成员:金陆梅、二级学院主管人员、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七、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资助信息公示审查,保证学生信息安全,确保信息安全不泄露。
2.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加强沟通宣传,让学生熟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注重育人导向,坚持评奖与育人并重,将评审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把评审过程作为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环节。
3.规范档案。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要求评选学生档案材料齐全、规范、书写工整。
4.按时上报。各班于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材料报学生处审核评选(学习成绩必须经教务系统核查达标)。10月20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系统上报工作。
5.及时发放。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附件: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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