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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各系: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号)要求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2〕33号)相关规定,为严格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资金发放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兰科院〔2022〕22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专业同年级前40%(含40%)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及标准
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2020级、2021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名额及分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2〕33号)精神,2021-2022学年教育厅下达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00人。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
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实。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进行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的理由,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主任组织本班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明确写出评议意见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经班级评议小组通过年级推荐后报学生处评审小组初审,审核合格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评审领导小组复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上报。
五、评审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诚信教育。各班在评选前广泛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等,让学生熟知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同时,要切实加强受助学生的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资助育人观念,加强对受助学生勤俭节约、文明养成和感恩励志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培养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严格落实评选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评审条件,对评定过程中凡是不按程序办事,出现弄虚作假、轮流坐庄、平均分配、暗箱操作、人情资助、捐作班费或集体费用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对相关当事人、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受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4.规范信息和资助档案材料管理。严格资助信息公示审查,保证学生信息安全,确保信息安全不泄露,不该公示的信息不要公示。对资助信息查询进行严格审批,避免资助信息泄密。规范学生资助材料,确保档案材料齐全、规范、书写工整。
5.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各班于10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及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