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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评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各系: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评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23〕40号)精神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特困生补助实施方案》(兰科院发〔2020〕5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评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评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23〕40号)精神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特困生补助实施方案》(兰科院发〔2020〕52号)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确定评审依据。
二、申请对象、标准和名额
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以下简称特困生补助)用于资助纳入全省招生计划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23年分配学院特困生补助名额4人。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评审程序
(一)10月15日前,学生按照基本申请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学生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组织评审并确定享受特困生补助初步名单和《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报学院审核,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评审通过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特困生补助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特困生补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12月31日前将2023年特困生补助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