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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有关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5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教育资助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二)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校期间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不可兼得),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三)以下情况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4.未取得高校毕业证或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学生;
5.因本人思想等原因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
二、资助对象
通知所称的高等学校学生是指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在不超过补偿代偿和减免金额上限的基础上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不含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金额执行;实际金额不得超过补偿代偿和减免标准上限。
四、材料报送及流程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⑴登陆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I》,一式两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为方便还款,建议贷款学生自行还款)。
⑵学校财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⑶批准人伍后,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在《申请表I》加盖公章。
⑷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优先留在校办理的)。
⑸毕业证复印件(仅毕业生提交)。
⑹学生将《申请表I》原件(已盖章)和《入伍通知书》,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报上级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提供的本人名下账户。
2.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⑴退役复学学生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⑵登陆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3.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
⑴登陆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附表2,以下简称《申请表II》,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此表中必须有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并确认自主就业,表中无任何改动)
⑵学生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
⑶学校财务、资助管理部门对《申请表II》中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五、注意事项
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将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进行拨付。各部门必须严格审核,积极宣传,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层层落实,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3.为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在校各班严格核查本班退役复学、入学和在校就读的退役士兵学生数据,并统计复学或入学时间,报征兵办公室后统一填报。退役士兵办严格核查高职分类招考的在籍在校学生数据和具体名单以及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数据和具体名单(含在校就读学生)。学生数据核查,不得漏报错报一人,此类学生数据无法补报,如因数据核查不清导致的所有问题各班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4.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5.各班应征入伍或退役复学、入学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必须于9月30日前将合格申请材料交学院征兵办公室统计,未按时提交合格材料者等待下一学年上报(该数据每年秋季上报)。
6.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因此,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必须单独提交真实、合格、清晰的退役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如有名字等信息变更,请提交相关证明。
7.学院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士兵办公室必须严格审核学生学费申请资料,申请学生表格必须是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包括照片,手填或复印无效),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涂改(不符合者,重新盖章提交)。
8.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金每年由学院提前垫付,与其他在校生国家助学金不是一笔资金,各班要及时统计学生银行卡号并报财务部门,确保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并通知学生查收。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6月3日